杜艳秋,副院长,主任医师,医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社会任职:中国医师协会中西医结合医师分会第四届脑心同治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内蒙古医院协会卒中(中心)管理分会第一届副主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第一届康复学组委员会副组长,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抑郁焦虑学组副组长,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神经内科分会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医师分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协会眩晕医学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神经内科分会第一届脑血管病学组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神经内科学分会第一届重症学组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协会第一届神经内科医师分会癫痫学组组员,内蒙古民族卫生事业促进会脑心同治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编委,第六届《内蒙古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第四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内蒙古通辽市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第二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库成员,通辽医师协会脑心同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发表国家级论文20余篇。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科研计划项目1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基金资助面上项目1项。获得通辽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2019年5月,与中国帕金森联盟合作项目“灵芝提取物延缓尚未开始抗PD药物治疗患者疾病进展及非运动症状有效性评价和规范化研究”正式启动,临床研究进行中。 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201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好医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之际,被评为“草原健康卫士”称号。2020年被评为年度全区“优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负责人”。曾被内蒙古民族大学医学院评为“优秀教师”。在通辽市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中,被通辽市卫计委评为“优秀带教师资”。被通辽市卫生系统评为“中青年(科技)学科带头人”。2017年,由通辽市卫健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电视台等联合举办的“通辽市最美医生”网络投票活动中,获评“通辽市最美医生”第一名。曾多次被评为通辽市医院“先进个人”“十佳医生”。两次被授予通辽市医院“教学医院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每年都获得通辽市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